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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婺源教育 | 2023-08-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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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共婺源县委办公室、婺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婺源县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婺办发〔2012〕23号)和《婺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婺府办字〔2021〕102号)文件精神,根据婺源县城区学校教师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协商,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使遴选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郎建平

  副组长:李 媚 王国荣 叶永忠

  成 员:吴红英 程育红 胡昱飞 汪世根 郑清源 李志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世根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洪济时 刘贤钢 汪佩芳 董炎盛 王自争 叶斌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一)城区小学29名

  (二)城区初中27名

  (三)城区高中8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

  (一)城区高中遴选

  参加遴选的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必须一致,并取得相应学科高中(含中等职业)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周年(含进修年限)及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任教);城区初中及以下学校教师报考时工作年限不限;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正式任教);

  5.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因接班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接班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接班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6.鼓励小学、初中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

  (二)城区初中及小学遴选:

  1.基本条件:

  (1)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五周年(含进修年限)及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任教);其中外县正式在编教师调入或考入我县的,须在我县正式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在本县正式任教);

  (5)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要求:

  ①任教统考年级成绩在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县前五分之三区间,非统考年级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列全乡(镇)前二分之一区间(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近三年内因脱产进修或因事、因病请假经学校批准并报教体局备案同意的,其教学成绩的时间向前顺延(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因接班成绩太差而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则与接班时成绩比较,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比接班时成绩有所进步(学校出具详细证明);

  ④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成绩不作要求。

  (6)报考小学岗位的需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需具有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须专业对口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

  (7)2022年县域内学校之间调动人员不得报考。

  2.小学岗位条件:

  (1)小学所有岗位面向编制在小学的所有教师以及编制在初中但不任教当年初中遴选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的教师报考(学校出具证明);

  (2)九年一贯制学校编制在初中但近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小学任教当年遴选学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且成绩符合要求的,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初中岗位条件:

  (1)任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的教师报考相应岗位;

  (2)不任教此次遴选学科的,但持有该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可以报考初中相应岗位。

  (3)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学教师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近三年的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被教体局专项通报处理未满一年的。

  (四)城区学校(含城区幼儿园以及城区小学所辖村小和教学点)教师不能报考城区初中、小学岗位;城区高中(共大)学校不能报考此次所有岗位;各岗位之间不得兼报;所有学校出具的证明需校长签字、学校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四、遴选形式

  因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都是在编在岗教师,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故所有的岗位遴选只进行笔试。

  五、遴选工作流程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

  上午8:00 —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

  所有参加遴选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和学校出示的相关证明,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交2张1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不得代为报名。

  2.资格审查:8月5日上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低于1.5:1,否则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领取准考证: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8日下午2:30—5:00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已领取准考证但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处理。

  4.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的命题、组织等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于8月9日上午9:00—11:00在天佑中学进行文化考试。考试内容分学科专业知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3年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江西省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规范》、《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语文等14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总分100分。

  5.8月10日上午公布考试成绩。

  六、择优录用

  1.总成绩经遴选领导小组审核后张榜公布。遴选入闱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否则两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遴选的报考;

  2.所有入围人员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在教体局五楼会议室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

  3.入围人员职称如是乡镇类的(2018年及以前评定)还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转换,在调入学校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竞聘,如调入学校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竞聘不上,则根据人社部门相关文件作低聘处理。

  按赣人社发〔2019〕25号文件中“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有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流动到非乡村学校的,不得按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对其进行聘任。乡村教师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可同层级转评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但不可直接申报高一级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要求,评定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此次选聘进入城区学校后,先按要求降级聘用,再按规定在学校空岗内竞聘重新申报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入围人员还需就职称评聘问题向县教体局提交承诺书,不提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空出岗位按成绩高低顺延录用,选调人员提交承诺书后,再与聘用学校签订协议并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所有通过公开遴选进入城区学校教师上岗后,城区学校之间交流按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附件:1.2023年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扫码下载)

  2.2023年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遴选教师报名信息表(扫码填写)

  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

  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31日

  原文标题:2023年婺源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mp.weixin.qq.com/s/lc-oDGW3iM_PvV4knSxw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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